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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分享]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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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 发表于 2018-6-7 11: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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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6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杭建市发〔2017〕261号),现就《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目的、必要性
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打击建筑市场存在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不具有相应的资质,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签订合同条款约定不完整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权力事项“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市建委研究制定《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对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工作进行规范。
二、《办法》制定的依据
1、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4号,2014年住建部令第19号修正)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和第十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2、省建设厅《浙江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建[2015]3号)第八条“省外企业承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者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业务的,发包人应当在订立施工合同或者分包合同后15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办法》主要内容说明
1、规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工作的管理范围。
《办法》规定了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抢险、救灾、保密工程)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实行备案管理。
2、明确了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工作的职责分工。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的监督和管理,承担市级监管建设项目的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事务委托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负责实施。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内除市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项目以外的其他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各县(市)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管理。
3、对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提出了具体要求。
(1)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2)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3)分包工程发包人提交备案的专业分包合同,其条款约定完整,专业分包合同须加盖双方单位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符合合同法要求。
4、对分包合同当事人及合同备案机构提出了工作要求。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签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之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备案。
备案管理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包工程发包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经核对符合备案规定要求的,备案管理部门应予以备案。经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备案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补正的资料内容一次性告知发包人。
5、明确了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的施行时间。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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