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同时废止。下面就新标准调整的主要内容分析解读如下: 一、标准属性与适用范围 1、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变为推荐性国家标准(GB/T50500-2024),给予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管理中更大的自主性,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是否采用。 2、适用范围微调。适用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重点强调“施工发承包”。工程总承包等非“施工发承包”模式计价更灵活。 3、计价依据与方法。弱化定额作用,不再将造价管理部门的计价定额、造价信息作为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主要依据,引导行业使用企业积累的造价数据、指标指数等。 4、增加计价依据。明确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可用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合同价款调整、工程结算等。 5、丰富计价方式。由2013版的综合单价计价一种方式,扩展为单价计价、总价计价和费率计价等多种方式。 二、风险分配 1、责任划分明确。单价合同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风险由发包人承担,措施项目清单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总价合同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及措施项目清单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 2、细化索赔规定。对索赔相关的事件、责任、程序、费用、利润、工期等进行细化,使发承包双方风险责任更清晰。 三、费用组成 1、规费调整。规费不再单独计取,承包人应把相关费用分摊到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人工费、管理费中。 2、强调全费用价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及合价应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全费用价格。 3、措施项目费优化。推荐采用总价计价方式,也可按费率计价,简化计算,并增加了 “措施项目费用分拆表”。 4、其他项目细化。对暂列金、总承包服务费等作了更详细的分类,便于合同价款调整。 四、过程管理 1、新增过程结算。强调发承包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是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除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外,过程结算金额在竣工结算时一般不应重新计量计价。 2、清标工作强化。增加工程量清单缺陷价款调整规定,使清标工作成为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活动的基础工作,减少结算争议。 五、争议解决 1、方式变更。采用争议评审委员会、调解、诉讼、仲裁四种方式,删除造价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监理工程师暂定的解决争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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