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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浙江省职务和专业变动如何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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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ysb 发表于 2016-12-7 10: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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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变动需要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如转系列前后专业性质基本相同(如经济教学人员转为经济研究人员)的,一般可在现岗位按原任职资格档次对应的职务试聘一年,试聘期间发原职务工资;试聘期满后,按现工作岗位职务系列重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新聘职务领取职务工资。  \8 j* w4 h% y- M% |  g
' y9 [9 ~( h  o- l, D! _
对转系列评审的其它有关问题,我省目前是按如下规定掌握的:
* g8 a. x+ Q0 _  X: w3 A& y$ }# y(1)职务系列和专业都改变了人的人员,应在出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才能按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1 R) ?/ H5 `! d(2)转系列后取得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方能按现岗位申报评审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2 O& k8 f  ^0 y2 C5 K
(3)转系列人员的任职资历,可按变动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6 Q9 ]3 j$ u  q( s% v8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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