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土建工程] 土建基本要点知识大汇总

[复制链接]
我爱我家 发表于 2016-4-25 12: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若发现会员采用欺骗的方法获取下载币,请点击网页最底的举报按钮,我们会对会员处以3倍的罚金,严重者封掉ID!
2、没有下载币怎么办,请点击进入获取下载币方法
3、在回复或发贴前,请认真阅读人人造价网版规,以免被禁言。
4、开通VIP会员,尊享服务期内无需下载币下载附件服务。
5、本站资源为网络收集,其中网盘分享存在一定的时效性,本站不对其真实性、时效问题负责!

1、        什么是容积率?3 c9 ^, o  J8 x- j
答: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小数表示。4 S" D6 k7 N- w; N
2、 什么是建筑密度?
: n: r! l& T) A! A答:建筑密度是项目总占地基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V8 l" [* N4 D! A$ B
3、 什么是绿地率(绿化率)?
4 K" K$ e/ r( u5 }答:绿地率是项目绿地总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H4 v6 }0 ~3 S( D; u$ X  v
4、 什么是日照间距?
. v; }; |$ S+ o# `* {; M; j答:日照间距,就是前后两栋建筑之间,根据日照时间要求所确定的距离。日照间距的计算,一般以冬至这一天正午正南方向房屋底层窗台以上墙面,能被太阳照到的高度为依据。
) z6 N; ~# R# {8 j5、 建筑物与构筑物有何区别?
( J6 J4 F7 r% t& B, Z+ I答:凡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都叫做建筑物,如公寓、厂房、学校等;而人们不在其中生产或生活的建筑,则叫做构筑物,如烟囱、水塔、桥梁等。 ; }3 y/ z$ S3 I9 ^4 u
6、 什么是建筑“三大材”?
0 `- J# d: S2 G& _答:建筑“三大材”指的是钢材、水泥、木材。
8 X3 \7 P/ L0 b2 E+ o- u7、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哪三部分组成?7 h# M; N: `2 ?6 W. Z
答:建筑安装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部分组成。( w# Z$ R2 m& H( P' O" j* k
8、 什么是统一模数制?什么是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
( I! D" ~/ A9 V: o( O答:(1)、所谓统一模数制,就是为了实现设计的标准化而制定的一套基本规则,使不同的建筑物及各分部之间的尺寸统一协调,使之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以加快设计速度,提高施工效率、降低造价。 ! s. A0 S' g/ e' }2 \1 w3 E- y
(2)、基本模数是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用M表示,1M=100mm。 6 U; `5 {; L  }* b8 ]( r
(3)、扩大模数是导出模数的一种,其数值为基本模数的倍数。扩大模数共六种,分别是3M(300mm)、6M(600mm)、12M(1200mm)、15M(1500mm)、30M(3000mm)、60M(6000mm)。建筑中较大的尺寸,如开间、进深、跨度、柱距等,应为某一扩大模数的倍数。
7 _! C9 `( O* {( }7 E" x(4)、分模数是导出模数的另一种,其数值为基本模数的分倍数。分模数共三种,分别是1/10M(10mm)、1/5M(20mm)、1/2M(50mm)。建筑中较小的尺寸,如缝隙、墙厚、构造节点等,应为某一分模数的倍数。! U$ l& t# d1 y
9、 什么是标志尺寸、构造尺寸、实际尺寸?* T7 [8 i: R' Y) R  }7 v' O
答:(1)、标志尺寸是用以标注建筑物定位轴线之间(开间、进深)的距离大小,以及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有关设备位置的界限之间的尺寸。标志尺寸应符合模数制的规定。     % e* N  g8 S: l4 k. _9 I
(2)、构造尺寸是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的设计尺寸。构造尺寸小于或大于标志尺寸。一般情况下,构造尺寸加上预留的缝隙尺寸或减去必要的支撑尺寸等于标志尺寸。 4 ?1 S$ n; g. U$ _9 K1 ]. K$ z
(3)、实际尺寸是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的实有尺寸。实际尺寸与构造尺寸的差值,应为允许的建筑公差数值。 / {" J9 Z  {9 h, |' V
% j+ e$ f$ D. ^) h  V
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QQ|人人造价网-浙江省最专业的造价论坛 ( 浙ICP备15035007号-1 )|网站地图浙公网安备33071802889415号 本站所有资源均为网络收集,仅提供给各大网友学习交流使用,本站不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wyst110#qq.com(#改成@)联系,我方将积极配合删除。

GMT+8, 2025-10-24 18:51 , Processed in 0.085993 second(s), 5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