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群体】住宅群体是在特定的基地与环境条件下,在自然条件、人工条件与规划所设定的范围内具有整体关联的住宅群落,是有着相近邻里关系的居民生活单元,是居民接触社会的基层生活空间,是居住户外环境的空间载体。 【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物。 【居住空间】系指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等主要使用空间。 【卧室】供居住者睡眠、休息使用的空间。 【起居室】(厅)供居住者进行会客、娱乐、团聚等起居活动用的空间。 【厨房】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卫生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层高】上下两层的楼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室内净高】楼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阳台】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用的空间。 【平台】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壁柜】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柜。 【吊柜】住宅套内上部空间悬吊的贮柜。 【跃层住宅】套内空间跨跃两层及两层以上的住宅。 【自然层数】按楼地板结构分层的层数。 【中间层】住宅中除底层和最高住房入口层以外的中间楼层。 【单元式高层住宅】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塔式高层住宅】围绕共用楼梯、电梯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通廊式高层住宅】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标准层】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走廊】住宅套外使用的公共交通空间。 【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 【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住宅层数划分】按照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的规定,住宅层数的划分: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高层住宅为十层及十层以上。 【低层住宅】从层数上来看有平房住宅、二层住宅、也有三层住宅。低层住宅依据院落、套内空间组合与住宅拼联的户数等不同情况,可以形成多样化的平面类型,如独院式、双联式和联排式等。独院式是指每栋住宅服务一户,不与其他建筑相连,有供独立使用的院子。双联式是指以独院式住宅为单元,将两个独院式住宅拼联在一起,两户共用一个山墙。联排式是指将独院式户型单元拼联增加到三户以上,各户间(除端部户外)至少能共用两面山墙。由于低层住宅层数少,又有独用院子,活动空间大,户间干扰少,平面空间组合灵活性大,可以创作出比其他类型更为优越的居住生活空间。同时,低层住宅建筑物自重轻,对建筑基地要求不高,一般地段均可建筑。建筑物结构相对简单,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所以,低层住宅具有一定的应用前景。但是低层住宅存在最大的问题是占地面积大,道路、管网以及其他市政服务设施投资大,从可持续发展来看,低层住宅对土地资源,对能源的消耗大于多层和高层住宅,一般情况应较少建造。 【住宅单元】为了适应住宅建筑的大规模建设,简化和加快设计工作,统一结构、构造和方便施工,常将一栋住宅分为几个标准段,一般就把这种标准段叫做单元。 【梯间式住宅】由公共楼梯间的平台直接进入各户的分户门,一般每梯可服务2~4户的住宅型式称作梯间式住宅。这种类型平面布局紧凑,一梯服务多户且公共交通面积少,户间干扰少,但多户时由于难以保证每户均有良好的通风和朝向,所以此种类型每梯服务的户数受限制。 【长外廊式住宅】各户套型平面直接拼联组合,由水平的长外廊直接进入分户门。此类型分户明确,每户均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通风。长外廊式住宅在寒冷和严寒地区的应用受到不易保温和防寒的局限。此外,长外廊式住宅的户间干扰比较大。 【短外廊式住宅】短外廊式住宅也有人称作外廊单元式住宅。为了避免长廊的干扰,减少拼联的户数,减少外廊的长度而形成短外廊式,一般一梯服务3~5户。外廊根据廊所在的朝向方位可设南廊,也可设北廊,但较多采用北廊。 【长内廊式住宅】在住栋的中部设置水平长内廊,在内廊的两侧布置套型,由水平长内廊直接进入分户门。此种类型公共交通面积少,房屋的栋深加大,有利于节地和节能,一梯服务的户数最多。但是这种类型造成单朝向户多,住栋宜东西向布置,户间干扰大。 【短内廊式住宅】短内廊式住宅也称内廊单元式住宅。为了克服长内廊式住宅的缺点,减少拼联的户数,减少内廊长度而形成的住宅类型。短内廊式住宅一般一梯服务3~4户。 【跃廊式住宅】跃廊式住宅是由通廊(内廊或外廊)进入各户分户门,每户再由户内梯进入另一层,每户占有上下二层以上的空间的住宅。这种类型由于隔层设通廊,从而节省了公共交通面积,增加了每梯服务户数,户间干扰少,每户可能争取占有两个朝向。此种类型适用于大、中套型,目前在高层住宅中应用较多。
; v% O" c: ?0 R M- h+ k/ q& @: Y4 y/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