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章 拆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石、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基础拆除、结构拆除以及饰面拆除等。
+ r- r8 _; v8 j1 n' P二、本章定额仅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以及二次装修前的拆除工程。采用控制爆破拆除、机械整体性拆除及拆除材料重新利用的保护性拆除,不适用本定额。 <2010定额原文:十一、本定额拆除子目适用于建筑物非整体拆除,饰面拆除子目包含基层拆除工作内容。门窗套拆除包括与其相连的木线条拆除。> " K0 j5 j$ C( M+ ~$ S$ u
三、本定额子目未考虑钢筋、铁件等拆除材料残值利用。
0 P9 x! c# M* ] q w3 o四、本章定额除说明有标注外,拆除人工、机械操作综合考虑,执行同一定额。
5 M& E$ b5 `- ]9 q0 W0 X9 f五、混凝土构件拆除机械按手持式风动凿岩机考虑。如采用切割机械无损拆除局部混凝土构件,另按无损切割子目执行。
& \; S7 p' W- Z六、墙体凿门窗洞口套用相应墙体拆除子目,洞口面积在0.5m2 以内,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3.00,洞口面积在 1.0 m2 以内,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 2.40。 7 V7 ?) p c3 b: p5 P0 |7 O
七、地面抹灰层与块料面层铲除不包括找平层,如需铲除找平层者,每10m2 增加人工0.20 工日。带支架防静电地板按带龙骨木地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30。
- h- c: E( M2 l, g八、抹灰层铲除定额已包含了抹灰层表面腻子和涂料(涂漆)的一并铲除,不再另套定额。
- g6 O: _0 Q4 i九、腻子铲除已包含了涂料(油漆)的一并铲除,不再另套定额。 6 g; |% |) u" _! I, B- ~3 P" S
十、门窗套拆除包括与其相连的木线条拆除。 . u; c: I2 G) a1 |+ p
十一、拆除建筑垃圾装袋费用未考虑,建筑垃圾外运及处置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 W% r& d" Q7 I* [' G
2 ?& W. U7 p7 n' J% y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拆除:按实拆基础体积以“m3”计算。 0 Q( e, h6 Z1 H4 I* j, Y4 z
二、砌体拆除:按实拆墙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0.30m2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轻质隔墙及隔断拆除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 q( V3 ^% r; Z+ Z5 |4 l$ W二、预制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拆除:按实际拆除体积以“m3”计算,楼梯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无损切割按切割构件断面以“m2”计算,钻芯按实钻孔数以孔计算。 " D$ O: i( L4 w$ x
三、地面面层拆除:抹灰层、块料面层、龙骨及饰面拆除拆除均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踢脚线铲除并入墙面不另计算; 6 f( a% S* I, x2 p
四、墙、柱面面层拆除:抹灰层、块料面层、龙骨及饰面拆除均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干挂石材骨架拆除按拆除构件质量以“t”计算。如饰面与墙体整体拆除,饰面工程量并入墙体按体积计算,饰面拆除不再单独计算费用。
8 i9 ^1 |: E8 Q3 H2 m& V( c2 p
六、天棚面层拆除:抹灰层铲除按实铲面积以“m2” 计算,龙骨及饰面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7 C- a+ t- L; ]) f* I2 [# S# w @
七、门窗拆除:门窗拆除按门窗洞口面积以“m2”计算,门窗扇拆除以“扇”计。
3 t- E6 P k5 K( u. T
八、栏杆扶手拆除:均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
! N3 ]2 L0 \! d: q$ n3 Y
九、油漆涂料裱糊面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以“m2”计算。 1 p" w2 y# ]. ^7 T2 R; X* S1 w5 J3 Q/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