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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拆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石、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基础拆除、结构拆除以及饰面拆除等。 8 L( j( |$ }( P e1 x
二、本章定额仅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以及二次装修前的拆除工程。采用控制爆破拆除、机械整体性拆除及拆除材料重新利用的保护性拆除,不适用本定额。 <2010定额原文:十一、本定额拆除子目适用于建筑物非整体拆除,饰面拆除子目包含基层拆除工作内容。门窗套拆除包括与其相连的木线条拆除。> " k" H7 Z1 k! F# E7 H9 {' D. l
三、本定额子目未考虑钢筋、铁件等拆除材料残值利用。 ( v. p, C+ I- q
四、本章定额除说明有标注外,拆除人工、机械操作综合考虑,执行同一定额。 ( }5 J0 E) C& Y, \7 \5 s
五、混凝土构件拆除机械按手持式风动凿岩机考虑。如采用切割机械无损拆除局部混凝土构件,另按无损切割子目执行。
, ^; h& m3 S5 T- r六、墙体凿门窗洞口套用相应墙体拆除子目,洞口面积在0.5m2 以内,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3.00,洞口面积在 1.0 m2 以内,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 2.40。
R# j( I& x- k七、地面抹灰层与块料面层铲除不包括找平层,如需铲除找平层者,每10m2 增加人工0.20 工日。带支架防静电地板按带龙骨木地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30。
% C! _# v% y; \0 F6 E8 D( N! V八、抹灰层铲除定额已包含了抹灰层表面腻子和涂料(涂漆)的一并铲除,不再另套定额。 # ^& o h) A) ^# W. e. u
九、腻子铲除已包含了涂料(油漆)的一并铲除,不再另套定额。
- N9 J& j5 V' m* u3 f十、门窗套拆除包括与其相连的木线条拆除。 # y* Z3 n) x& p6 P& s
十一、拆除建筑垃圾装袋费用未考虑,建筑垃圾外运及处置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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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 g, }# {$ B: G" w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拆除:按实拆基础体积以“m3”计算。 5 s7 I. K( g. ?) \6 r- x
二、砌体拆除:按实拆墙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0.30m2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轻质隔墙及隔断拆除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4 F( e# m* Z; Q- Q! o6 n
二、预制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拆除:按实际拆除体积以“m3”计算,楼梯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无损切割按切割构件断面以“m2”计算,钻芯按实钻孔数以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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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面面层拆除:抹灰层、块料面层、龙骨及饰面拆除拆除均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踢脚线铲除并入墙面不另计算; : I0 x3 u% f }
四、墙、柱面面层拆除:抹灰层、块料面层、龙骨及饰面拆除均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干挂石材骨架拆除按拆除构件质量以“t”计算。如饰面与墙体整体拆除,饰面工程量并入墙体按体积计算,饰面拆除不再单独计算费用。 2 w( V( k/ c& C: w0 t; c( q' m
六、天棚面层拆除:抹灰层铲除按实铲面积以“m2” 计算,龙骨及饰面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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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门窗拆除:门窗拆除按门窗洞口面积以“m2”计算,门窗扇拆除以“扇”计。 ; G7 U+ B0 @5 L, M: j1 v
八、栏杆扶手拆除:均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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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油漆涂料裱糊面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以“m2”计算。 * V: A& E g3 s8 s" w% ^! 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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