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筑行业持续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逐步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行业。为维护建筑行业市场秩序、推动工程质量建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依法需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共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类。据统计,2019年度,我市仅房建市政工程(企业)缴纳以上四类保证金34.49亿元,其中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27.96亿元,占比为81%,挤占了企业大量流动现金,影响和制约了企业发展。
为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本文针对目前工程领域保证金改革方面存在的不足与下一步应当采取的措施,提出以下几点思考与建议。
细化责任落实
工程领域保证金涉及建设、财政、人力社保、公共资源交易、交通、水利等多个部门,在各环节、各阶段都有对应的标准要求。因此,根据2020年度惠企减负工作目标,应抓紧建立由建设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进行定期上会研究,统筹推进全市保证金改革工作。各区县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制定落实保证金改革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和落地见效。
落实保函替换
据统计,工程领域各类保证金80%以上采用现金方式缴纳,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资金负担。政府投资项目应全面推行工程保函替换现金缴纳保证金,鼓励其他投资项目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释放企业资金,激发市场活力。
降低缴纳比例
各类保证金缴纳比例较高,应考虑适当降低缴纳比例。建议投标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80万元降至50万元,履约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降至2%,工程质量保证金从最高不超过工程价款的2.5%降至1.5%,从而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优化服务流程
目前,企业办理保证金须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办理,手续繁多,企业办事不方便。建议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政务平台开发农民工保证金办理系统,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实现“网上办”和“零”跑腿,推进涉企审批便利化。
加强信用激励
现阶段,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够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企业信用意识较薄弱。针对此类现象,应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不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加强舆论宣传
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能有效加快信息传播速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证金制度改革知晓度,可以让企业及时了解制度政策,有利于助推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改革。同时,可通过举办咨询会、开展网络问答等方式进一步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回应、解答企业关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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