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 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憲见》(浙政办发(2022) 47号) 要求,近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发挥标准 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念见》(浙建建 (2023) 7号)(以下简称《指导憲见》),进一步深 化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造价和招投标领域的改革, 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指导憲见》有哪些内容,让我 们用一张图为您介绍: 一、制定的目的 近年来,国家、省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工程 造价管理改革,提出了若干改革意见,为贲彻改革要 求、细化改革举措、确保改革任务取得实效,《指导 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遵循绿色发展、公平公正、权 责相称等原则,通过“强化标准引领、规范招投标 行为、分摊工程风险、推进快速结算”等四方面12 条工作举措,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着力纾 解企业困难,进一步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 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做优做强。 二、主要内容 1、强化工作标准引领 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重点对碳达峰碳中 和、绿色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智慧城市、海 绵城市、智能建造等领域的标准研究制定给予立项 倾斜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智库作 用O 提升标准创新先进性。适度提高涉及安全、质 ■、性能、健康、节能等方面的标准指标要求。加 强标准编前硏究、编中指导、编后落实等全过程管 理。 拓宽科技成果转化秦道,发布“重点应用新技 术和浴汰、限制使用技术目录”。 2、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建立造价风险预警机制,测算公布工程项目风险 警戒值,引导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招标风险控制 价,防止投标人恶意竞价、低价抢标。 规范招标文件编制,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加强招标文件备案审査,防止招标文件出现风险无限 转嫁给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条款; 科学研判投标报价,对中标价中出现异常报价行 为,发承包双方可事前约定合理单价,用于工程■调 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 3、合理分摊风险费用 要素价格市场风险合理分摊,对合同工期超过 18个月的工程项目,调差风险幅度可由5%以内调 塞到3%以内;疫情防控发生的隔离、停工损失,承 包方承担50%以内的疫情防控费用; 明确价格调差范0B原则。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 确占工程材料费比■较大的材料和人工动态调整价 差,调差范00可参照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 息价。 個导优质优价,动态调整了2018版计价规则中 优质工程增加费的费率标准。 4、推行工程快速结算 保障工程款支付比例,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 目带头做合同履约、价款支付示范,工程预付款支 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扣除暂列金额后签约合同价的 10%,,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应低于已完成工程 价款的85%; 探索无争议先支付结算,超过合同约定期限耒 办结竣工结算的,及时支付无争议部分的工程价 款;造价咨询企业应积极配合发承包双方按时完成 结算审核工作,不得无故拖延。 健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 执(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政府投资和 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业主委托信用等级较好的企业 开展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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