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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94年开始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人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设置。此外,各地方、各部门也自行设立了大量职业资格。不知是谁授权的?这是权力的滥用,也是利益的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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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职业资格种类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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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j; C$ {3 s' a" x$ ~% }"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国务院部门共设置各类职业资格618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19项,技能人员资格399项。地方自行设置职业资格1875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资格389项,技能人员资格1486项。这是非常恐怖和吓人的数字。
9 `+ q: g+ f/ w- w; w地方自行设置的于法无据,应该都在清理之列。职业资格种类繁多、交叉重复;花样百出、多如牛毛;巧立名目、泛滥成灾。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要考证”。
4 {0 j: g, T- Q& H6 g! ` n考证成本高,“含金量”低,没有任何实际效用。一个人的操作能力、工作能力、专业能力难道需要一纸证书来证明吗?这岂非本末倒置舍本逐末?他的市场接受度和他的工作成果就是他能力的最真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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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u; r+ V7 v* w4 i' s2 T E二、职业资格改革的意义
; r6 ]. D6 {4 P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为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 z- H2 S8 \1 [* e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真正市场化,减少刚性约束,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5 a+ |4 S+ a! g7 F- w: [
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职业,原则上都要放宽市场准入。今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不得新设。
' r v5 T6 G. V6 I& p* ~突出以用为本,以培养实操能力为导向,以真才实学为用人选人标准。) N, Z) j5 j1 d8 s
“考证挂靠”、“人证分离”问题突出愈演愈烈,仅靠打击是解决不了,取消不必要的证书才是釜底抽薪之举。职业资格改革,要彻底干净,不留死角,不搞变通。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的职业资格,一律取消,不能让其死灰复燃。哪些只顾收钱、随便发证的机构也将淘汰。
5 K% E) _4 i9 H改革不等于“一消了之”,不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该有的职业资格还要保持,特别是准入类的更不能放开,并且严格把关,证书与能力相匹配,形成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管理体系。
$ B1 d8 i3 v! a ]个人“靠证吃饭”,通过考证而一劳永逸不劳而获;单位“以证取人”,搞职业歧视。这些乱象和扭曲都是不正常的职业资格制度所导致。职业资格改革就是人才评价机制的改革,改政府认定为市场评价。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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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g+ D% @! i5 z/ p1 z5 m三、职业资格改革成果
4 P% C$ a' ] m6 D z y' F- q# ^本届政府较务实,当初承诺的改革事项正逐步落实,尤其是职业资格改革可谓雷厉风行大刀阔斧,割除以前之积弊,大快人心。3 x4 q9 Q2 k. d3 J( G6 N
为他点赞,笔者一贯反对考证之类不正之风,对考证挂靠现象给予无情的披露、批判和嘲讽。
. q1 |( Y7 w+ ^0 I4 @( `: q; R改革动了一些部门的奶酪,遇到很大阻力,甚至撤换原住建部部长,以示其改革的决心和勇气。' W% i! [3 E0 a6 D
职业资格改革从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第一个取消11个职业资格文件始共发了6个相关文件,一共取消职业资格181项,其中建筑类49项。本领域改革成果显著,应该推而广之,取消职称考试和评定,因为太假了,交钱就有证,没有任何用处,广受诟病!某些职业资格多少还有存在的必要,国外也有。而职称就是完全多余,国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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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 x* X0 l0 Z# G' I5 ]表一、职业资格改革文件汇总
6 R0 ? G0 `, x* y* m" k序号 | 文件号 | 发布日期 | 取消数量 | 其中建筑类数量 | 1 | 国发[2014]27号 | 2014-08-12 | 11 | 房产经纪人、注册资产评估师等3项 | 2 | 国发[2014]50号 | 2014-11-24 | 67 | 土地估价师资格、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2项 | 3 | 国发[2015]11号 | 2015-03-13 | 67 | 矿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冶金监理工程师等27项 | 4 | 国发[2015]41号 | 2015-07-23 | 62 | | 5 | 国发[2016]05号 | 2016-01-22 | 61 |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等11项 | 6 | 国发[2016]35号 | 2016-06-13 | 47 | 价格签证师、招标师等6项 | 合计 | | | 181 | 49 | 四、职业资格考试禁而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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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 Y* u6 S' t, o" i1 G2014年8月1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
0 O; U( _8 m. @: g- Q( Z$ O. b2015年4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3号)制定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 _8 K. ~% A- w3 M& n# p: v取消了,出个文件,又恢复了,禁而不止,止而不绝,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 L- C; |- d3 ?5 N5 }2016年7月2日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九条有关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 第十五条……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 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 E8 X! m2 ?: K8 W' [
法律比国务院文件级别高,现在国务院不能取消法定“资产评估师”的职业资格认定了。* }' u% I' c+ G+ L6 A; F' A# V*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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