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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拆除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砖石、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基础拆除、结构拆除以及饰面拆除等。 1 s/ v, f( h. ~6 K2 N# d
二、本章定额仅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以及二次装修前的拆除工程。采用控制爆破拆除、机械整体性拆除及拆除材料重新利用的保护性拆除,不适用本定额。 <2010定额原文:十一、本定额拆除子目适用于建筑物非整体拆除,饰面拆除子目包含基层拆除工作内容。门窗套拆除包括与其相连的木线条拆除。> / R! X$ \ S# k8 t: S
三、本定额子目未考虑钢筋、铁件等拆除材料残值利用。
% o$ N' Y3 e) b. @* t" I0 x* g四、本章定额除说明有标注外,拆除人工、机械操作综合考虑,执行同一定额。 7 u6 u& ^1 C( `8 @% d& J+ n
五、混凝土构件拆除机械按手持式风动凿岩机考虑。如采用切割机械无损拆除局部混凝土构件,另按无损切割子目执行。 % V# n- r' G5 h& Q: e
六、墙体凿门窗洞口套用相应墙体拆除子目,洞口面积在0.5m2 以内,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3.00,洞口面积在 1.0 m2 以内,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 2.40。
. ~9 h' o" N! u% V% B3 f七、地面抹灰层与块料面层铲除不包括找平层,如需铲除找平层者,每10m2 增加人工0.20 工日。带支架防静电地板按带龙骨木地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30。 * L0 O& x5 O( s/ }
八、抹灰层铲除定额已包含了抹灰层表面腻子和涂料(涂漆)的一并铲除,不再另套定额。
4 D! u: M7 X& R; L5 C- l x九、腻子铲除已包含了涂料(油漆)的一并铲除,不再另套定额。 4 g% p4 z W' o0 P- r
十、门窗套拆除包括与其相连的木线条拆除。 : \1 G* V4 K2 u8 C/ L# ^
十一、拆除建筑垃圾装袋费用未考虑,建筑垃圾外运及处置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 P) Y G' }+ A
8 `* {. v6 r/ w, _, w, a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拆除:按实拆基础体积以“m3”计算。
; j. d8 n; `/ {; ^( U二、砌体拆除:按实拆墙体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0.30m2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轻质隔墙及隔断拆除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2”计算。 # U# u/ E! G( a
二、预制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拆除:按实际拆除体积以“m3”计算,楼梯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无损切割按切割构件断面以“m2”计算,钻芯按实钻孔数以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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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面面层拆除:抹灰层、块料面层、龙骨及饰面拆除拆除均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踢脚线铲除并入墙面不另计算; 3 `- o! h' o. E( z- Q/ ]
四、墙、柱面面层拆除:抹灰层、块料面层、龙骨及饰面拆除均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干挂石材骨架拆除按拆除构件质量以“t”计算。如饰面与墙体整体拆除,饰面工程量并入墙体按体积计算,饰面拆除不再单独计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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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棚面层拆除:抹灰层铲除按实铲面积以“m2” 计算,龙骨及饰面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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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门窗拆除:门窗拆除按门窗洞口面积以“m2”计算,门窗扇拆除以“扇”计。 ) `( U) \+ i# u6 p! U" K7 U4 _
八、栏杆扶手拆除:均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 $ d, R/ R; M& a: k1 ?5 B7 s8 F+ t4 T1 f" s
九、油漆涂料裱糊面层铲除:均按实际铲除面积以“m2”计算。 4 Z1 b2 P: b0 y1 Y% _7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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